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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资讯网站 污染环境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难点及应对
发布日期:2025-02-18 22:27    点击次数:130

配资资讯网站 污染环境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难点及应对

实践中,检察机关针对污染环境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面临证据收集与固定难、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难、损害赔偿认定难以及鉴定评估难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应以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为目标,不断完善证据规则,优化诉讼程序配资资讯网站,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地修复。

针对证据收集与固定以及鉴定评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四个方面完善证据规则。

一是明确调查权源于法律监督权的属性定位。检察机关在行使公益诉讼职能时,其调查权的属性定位源于法律监督权,是国家公权力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股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表现,侧重于监督。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权可以要求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配合。被调查对象应当配合而不配合的,实际上构成对司法公务行为的妨碍,将面临相关责任追究。在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除采取传统的现场勘验、监测数据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外,还应加强与行政机关合作,商请行政机关从专业角度给出意见。同时,污染环境类案件应进行污染鉴定并重点审查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可通过邀请专家协同调查等方式综合认定鉴定意见。

二是将专家辅助人制度贯穿办案全过程。污染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由于专业性强,在调查取证和后续执行环节都离不开专业的审查,需要探索将专家辅助人制度拓展适用于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重大复杂案件可邀请专家作为辅助人参与诉讼,辅助开展调查取证,就专业性问题发表意见。对于关键证据可引人专家意见或专家出庭作证,提高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的准确性,以提高证据的证明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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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专家意见进行制度规制。如何降低调查成本,提高评估效率,一直是检察机关需要考量的问题。采用专家意见作为委托鉴定的有效补充,可以解决鉴定难、鉴定费用高昂等问题。专家意见是对案件的客观理论分析、中立的评价和建议,在性质上应属于具体法律适用的学理解释,因此应当通过正当程序行使,通过合理规则适用。从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组织专家论证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和操作指引,而且各地做法不一。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数据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论证小组对专业问题提供意见。确定专家咨询委员的职权和专家咨询制度的启动方式,由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启动。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明确专家论证费用等标准,保障专家论证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

四是扩大鉴定意见的类型范围。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之一,在污染环境类案件中作用重大。在该类案件办理中,可以明确要求相关主体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和修复治理方案同时委托给同一有资质的机构一并出具,推行鉴修一体模式,将具体的要求、操作流程、执行标准规范化,并将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方案视为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这样既可以节省诉讼成本,又能提升环境修复效率。

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常涉及大最事实调查、证据收集以及复杂的专业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导致诉讼进度慢、周期较长。对此,可通过优化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一是起诉以提出修复生态环境的诉讼请求为原则。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的是生态环境这一社会公共利益,其追求的目标是恢复生态环境的状态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这决定了只要存在生态环境修复的可能,提起诉讼时就应当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第一顺位的诉讼请求。

二是将调解磋商作为前置程序。建议将调解磋商前移到法院审判程序之前,由法院主持,环境保护部门、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等共同参与,明确调解磋商的程序和标准,规定调解期限、参与人员范围、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三是完善诉讼财产保全制度。公益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可借鉴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制度,由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结合环境受损程度和修复治理紧迫性及侵权主体的实际执行能力申请法院依职权开展。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可通过财产保全,在诉前或诉讼中确保侵权主体及时开展或委托相关行政机关或第三方开展修复治理工作,以解决因诉讼周期长或侵权主体转移财产影响环境损害修复的问题。

四是探索建立赔偿金提存监管制度。督促解决公益受损问题,是公益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可以设立专门的赔偿金提存账户,将被告缴纳的赔偿金、生态修复保证金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提前存入该账户,根据环境修复治理的需要和进度支取使用,组织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修复治理的效率。针对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欠缺等问题,可制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公证提存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存的条件和程序、各部门职责、资金管理使用规则等。同时,构建内外监督体系,将公证机构内部的质量监控和风险防范与强化外部监督制约相结合,对赔偿金提存进行全过程监管。

来源:人民检察杂志

作者: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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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山东省